烹饪科学重点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管理制度
作者:工作人员 时间:2020-05-12 点击数:
烹饪科学重点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管理制度
1、 实验室设有“开放课题基金”,并每年公布“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2、 获准本室开放课题并来实验室做开放课题研究工作的人员,一律为客座研究人员。
3、 开放课题经费可由客座人员完全自带经费、实验室部分资助和实验室资助三种形式,采取何种形式由实验室与客座人员单位协商确定。
4、 开放对象: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中相当硕士学历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有关教学和科研工作者,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等,均可按《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申请来室进行科研工作。
5、 来本室工作的客座人员应是开放课题申请者本人,一般情况下,一个课题限一年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要延长者,经双方协商可以延长。课题在执行过程中一般不宜换人。
6、 在执行研究计划中,客座人员不能随意更改计划,如遇特殊情况,不更改会影响研究结果时,经开放课题负责人同意后才能按新计划执行。
7、 客座人员在进室课题研究中要准确详细地记录好所有研究原始数据,保存好原始资料,课题结束后与课题负责人协商处理。
8、客座人员在执行课题期间,需回原单位办事或参加其他学术活动,其旅差费自行解决。
9、客座人员在实验室工作期间,食宿自理。
10、客座人员在实验室工作期间外出办事,要执行请假制度。课题结束回原单位前应交还各种借用物品,办理离室手续。
11、研究成果的管理:客座人员所获得的成果原则上由本室与客座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享。发表论文,外单位的须注明获得本实验室资助,本校则必须有本实验室署名。成果鉴定、成果归属和申请奖励工作由本室和客座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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